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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与金融学院2020-2021学年 第一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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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发布时间:2020-12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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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实施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目标,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,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,结合我院的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组织领导:

为加强规范转专业工作,会计与金融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名单如下:

组  长:叶龙森

副组长: 付伟、张劲松

组  员:牛汉钟、李有旺、辛诚、于菁、杨智勤、

肖启德、马荣

二、转专业实施原则

1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;

2、择优原则;

3、政策原则。即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是我们工作实施的基准。

三、接收条件

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符合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中规定外,还需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它各种应缴费用;

2、政治表现良好,思想品德操行合格,遵纪守法,勤奋好学,积极上进,身心健康,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;

3、诚实守信、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;

4、综合素质优秀,所有已修读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。

5、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。

6、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四、转专业操作程序

1、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,自行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。(第13周周五之前)

2、学院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进行资格审核。(第14周)

3、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。(第14-15周)

4、学院提交初审结果至学校教务处。(第16周)

5、学校教务处复核并公布转专业结果。(第17-18周)

五、拟接收专业及人数

会计与金融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

单位:人

微信图片_20201214102358.png 

注:如有转出学生,则等额增加相应学生人数。



会计与金融学院

2020年11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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