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培养目标
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、开阔的国际视野,系统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和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,能够在各类金融机构、企事业单位、政府机关、科研机构从事金融工具设计、金融资产定价、金融风险管理、资产组合管理等金融实务及应用研究工作,富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、复合型人才。
二、 招生对象及条件
(一)招生对象
二年级(2020级)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;
(二)招生条件
(1)凡我校在籍本科生,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,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;
(2)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,学有余力。
三、 修业年限
辅修/双学位基本学制2年,修业年限为从新生第一专业入学起不超过7年。辅修/双学位学生应优先保证学好主修专业的课程,若学生因学习成绩被限制选课学分,其辅修/双学位学习自然延期。
四、 授予辅修/双学位标准
在主修专业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内,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
定28学分(其中理论课程24学分,实践教学环节4学分),且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者,即可授予“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毕业证书”;
在主修专业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内,取得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43学分(其中理论课程31学分,实践教学环节12学分),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且双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在2.0以上,即可授予“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双学位证书”。
五、修读学费
辅修/双学位学生需缴纳学费,学费按每学期选择辅修/双学位专业课程学分收取,收费标准参照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,辅修/双学位学生应在每学期第二周选课截止后,按选课学分数向学校实时缴纳选课费。
招生联系人:侯志铭老师 咨询电话:0756-3835826
18125074567
咨询地点:求是楼C座QC504